(吉隆坡22日讯)地庭宣判两年前在新街场人民组屋对邻居孩子性骚扰的失业汉罪名成立,判处4年监禁及1鞭鞭刑。
22岁的被告莫哈末祖凯里针对控状认罪后,法官莫哈末卡菲里判处上述刑法,监禁刑期从去年8月3日被捕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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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于2022年6月25日下午3时30分新街场人民组屋11楼楼梯,对当时年仅8岁4个月大的女孩进行性骚扰。
在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条(a)下,一旦罪成可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刑。
根据案情,受害者的母亲(28岁)发现女儿匆忙及恐惧地返回住家,并在询问下得知上述事情,受害者遭受性侵后,推开被告逃离现场。
受害者母亲于案发当日向警方报案,最终被告于去年8月3日落网。
主控官诺哈妮副检察司基于受害者年龄,要求判处被告监禁及鞭刑,以儆效尤,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祖凯里则替他求情,要求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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