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內陸稅收局提醒僱主準備2023年員工薪酬表,且必須在2月29日或之前交給員工。
該局今日發文告說,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83(1A)條文規定,僱主有責任準備EA表格(適用於私人領域)和EC表格(適用於政府領域),並讓員工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報稅,之後提交給內陸稅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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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表示,上述表格是為了讓員工或納稅人履行責任,並向內陸稅收局提交所得稅申報表。
文告指出,如果僱主未能履行上述責任,將被視為牴觸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20(1)(b)條文,一旦定罪,可被罰款200令吉至2萬令吉,或被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僱主可以瀏覽官網(www.hasil.gov.my)或通過鏈接(https://www.hasil.gov.my/media/4jjh00qh/nota-penerangan-e-2023.pdf)獲取表格。
欲知更多詳情,可聯繫內陸稅收局關懷熱線(HCC)03-89111000或03-89111100(外國)、在線聊天(Hasil Live Chat)或瀏覽內陸稅收局官方網站的回饋表(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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