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22日訊)砂教育自主權談判取得實質進展,教育部同意授權給砂教育局局長批准砂政府資助的項目,以及其他需事先獲得砂教育、創新及才能發展部同意的非砂政府資助項目。
這決定被視為就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MA63)談判邁出重要一步,也是砂教育、創新及才能發展部與教育部進行多次討論後的成果,特別是涉及到1962年政府級委員會(IGC)報告第17段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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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教育、創意及才能發展部今天發文告說,儘管一些項目是由砂政府資助,但批准項目的權力始終掌握在聯邦教育部手中,導致審批流程和項目實施的延誤。因此,一些在教育和創新領域下的項目,包括鄉村轉型項目(RTP)、小型鄉村項目(MRP)及砂州議員批准的其他小型項目都被推遲,這令砂州議員及受益人(學生、家長和教師)感到失望。
因此,通過這次授權,項目審批的延誤將成為過去。
教育部長法麗娜今天在古晉,與砂教育、創新及才能發展部長拿督斯里羅倫沙嘉共同主持教育發展聯合行動委員會,並審議及商討大馬建國契約的教育事項,特別是1962年政府級委員會報告第17段事項及有關砂教育的其他事項和問題。
這項授權決定是在今天會議中達成的,並由教育部秘書長拿督聶納沙魯丁移交有關授權的文件給砂教育局局長拿督阿茲哈阿末。在場見證者包括法麗娜、羅倫沙嘉、砂教育、創新及才能發展部副部長拿督安華拉拜和其他官員。
砂教育、創新及才能發展部已就1962年政府級委員會報告書第17段事項提出多次爭取和討論,並取得相當大成功,其他事項仍需要與教育部及其他聯邦單位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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