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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20am 22/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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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

1996年教育法令

昌明大马

华文教育发展

多源流学校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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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教育法令

昌明大马

华文教育发展

多源流学校违宪

社论.闹剧落幕,华淡小不违宪

聯邦法院對華淡小不違憲的裁決,除了對華文教育發展具標桿性和歷史性的意義,更是促進3大民族”族群融合、互敬互重、包容諒解“的全民勝利。畢竟,多元社會缺少的是團結與包容,而不是挑釁和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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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挑战华小和淡小违宪一案,真的是一场歹戏拖棚的闹剧。2019年10月23日,先是土著权威党(PUTRA)副主席莫哈末凯鲁占以个人名义入禀法庭,挑战下的,后遭以程序错误为由驳回。同年12月16日,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和半岛马来学生联盟(GPMS)重新入禀高庭挑战华淡小的合法地位,全案从此进入冗长且没完没了的司法程序,一搞就是4年多。

周二,联邦法院三司在考量了上诉方(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和马来作家联盟)与答辩方(董总、教总、马华以及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等12造)的陈词后,以2对1多数票裁定,拒绝向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和马来作家联盟(GAPENA)发出上诉准令,至此,高庭和上诉庭的判决得以维持,亦即华淡小使用华文和淡米尔文作为教学媒介语,符合联邦宪法。

董教总代表律师黄觥发表示,联邦法院拒绝发出上诉准令于“上诉方”,这项裁决是“既判决”(res judicata),这意味着上诉方不能再以相同条款提出上述。

如果不从法律角度上看,那么那一堆前扑后继挑战多源流学校违宪的“所谓XX联盟”,不外乎就想用这一课题刷存在感,争取曝光率;以致于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差点成了问题;而法院与华淡小也成了这些联盟利用的平台,浪费社会资源、时间与金钱。诚如教总主席谢立意所言,华小已经成立200多年,怎么会违宪?

董总主席陈大锦指出,联邦法院三司以2对1多数票裁定华淡小符合联邦宪法,对是标杆性和历史性的判决。他表示:“这项判决意味着联邦法院肯定了华淡小的成立和存在,并未违宪。”是的,华淡小使用华文和淡米尔文作为教学媒介语,是受到联邦宪法第152(1)(a)和152(1)(b)条款的保障,宪法充分保护相对少数族群使用母语(华文与淡米尔文)的权利。

联邦宪法第152条(国家语言)中清楚载明:“第一款 国家语言(国语)既是马来语,并得如国会所制定的法律规定一般使用于任何文本上,同时(a)不得禁止或阻止任何人(于任何官方用途之外)使用、教导或学习其他语言;且(b)本款无任何规定可妨碍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维护其它族群语言的使用和学习的权利。”

宪法明确载明“国语”是马来语,同时不得在官方用途外,禁止(阻止)任何人使用或学习其他语言,既然如此,挑战华淡小用华文与淡米尔文授课“违宪说”是毫无意义的。

陈大锦表示,希望各界在的理念下,能够共同维护大马教育的多元性和包容性,打造更好的学习环境。他同时促请团结政府致力于多元学校教育体系的发展。是的,我们不希望看到“华淡小违宪争议”一再成为讨论话题,因为有心人士的挑拨很容易引起华印裔的反感,以及少数马来同胞的误解;尤其在网络普及的时代,一个耸动标题就会引起掀然大波,彼此能不戒慎恐惧吗?

陈大锦表示,联邦法院的裁决,对华文教育发展是具标杆性和历史性的。除此之外,我们认为这更是促进“族群融合、互敬互爱、包容谅解”的全民胜利。毕竟,多元社会缺的是团结与包容,而不是挑衅和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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