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4名雇主因违反劳工法,被罚款总计4万6500令吉。
马来西亚半岛人力局(JTKSM)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一家酒店业公司因延迟发放薪金给雇员,违反1955年雇佣法第19(1)条文,于2月8日被沙亚南推事庭宣判罚款1万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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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家保安公司因未能遵守最低工资1500令吉的规定,违反2011年国家工资咨询委员会法令(第732号法令)第43条,同样被沙亚南推事庭罚款1万2000令吉。
另一边厢,登嘉楼一家清洁服务行业的公司因触犯第732号法令第43条文,被瓜拉丁登嘉楼推事庭罚款2500令吉。
采矿石公司违446法罚2万
一家采矿和采石业公司则因违反1990年最低标准住房、住宿和员工设施法令(第446号法令)第24D(1)条文,上周四(2月22日)在八打灵再也推事庭被罚款2万令吉。
声明称:“JTKSM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任何被发现违反国家劳动法规定的雇主或公司采取严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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