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骨茶雖然是華人的食物,但必須被尊重。馬來西亞的多元性是由各大種族的文化、習俗、食物、語言等組成的,任何族群的特色都具有資格被列為國家級的特色。
政府宣佈將肉骨茶列為國家美食遺產,很自然的受到華社的歡迎和讚許。馬來西亞中華大會堂署理會長兼柔佛州中華總會會長林家全認為,肉骨茶列為國家美食遺產的壯舉,不僅僅是對肉骨茶的褒獎,更是對馬來西亞多元文化的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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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一華裔傳統美食在大馬的發展已經超越了民族差異,成為全國乃至海外廣受喜愛的美食之一。如今早已超越了族群界限,成為大馬國民美食的代表。肉骨茶還在口味上進行了多樣化改良,例如雞骨茶的推出,使得更多友族也能夠品味到這道美食。
然而,一些友族的反應卻未必如此歡騰。對他們來說,肉骨茶就是認知中的用(豬)肉骨熬成的藥材湯,很多友族也未必知道有用雞肉骨熬的肉骨茶。華人使用的“肉”就是豬肉,沒有其他。
達祖丁教授就和我分享其教授WhatsApp群組的一些教授的看法。他們當中有人質疑為何用豬肉骨煮的湯有資格列入國家遺產?他們認為,肉骨茶並非馬來西亞原生族群的美食,不具國家遺產資格。他們沒有吃過,也不會傳承。至於更多理由,我也不方便在這裡轉述。
看到同僚們的激烈反應,達祖丁教授在群組裡嘗試為肉骨茶“辯護”。他說,未必所有華人都吃肉骨茶,有的佛教徒持素,自然就不會吃了。有些華人不是宗教因素不吃豬肉,而是不習慣豬肉的味道。肉骨茶雖然是華人的食物,但必須被尊重。馬來西亞的多元性是由各大種族的文化、習俗、食物、語言等組成的,任何族群的特色都具有資格被列為國家級的特色。他不曾吃,也不會因為肉骨茶被列國家遺產就想品嚐,但是他捍衛的是各族在這個國家的平等地位。
達祖丁教授跟我說,他受不了一些教授把這個簡單的課題上綱上線到種族優越感的問題上。他說,所有馬來西亞人持有同樣顏色的身分證,馬來西亞的遺產是包容的,一些人認知中的馬來土地文化可能不一樣,但是馬來西亞的文化不排他。
感謝達祖丁教授的鼎力相助,他一向來都是開明派,每每看不過眼一些宗教保守和種族主義者的意見,就會挺身反擊。我們的國家,無論什麼族群,開明派必須多開腔,挺對的事情,糾正不正確的看法。
這回與肉骨茶一起被列為國家遺產的各族美食還有其他9項,引起爭議的似乎只有肉骨茶。其他被列入名單的食物如砂拉越哥羅面,也算是華人美食,有多種做法,常見的配料通常少不了紅叉燒。哥羅面不會引起爭議,因為各族的做法可以不一樣,配料多元化。麵食比較大眾化,就像雲吞、水餃可以用蝦肉,釀豆腐不必用肉,馬來人的是釀黃瓜。大馬各族美食有的可以變化多端,切合不同族群的文化禁忌,製作要求,配料採用等,而生產出各種fusion食物,這是融合之美。當然,符合清真規格與否,又是另一個更重大的課題了。
去年,公正黨地不佬國會議員潘偉斯在國會建議將肉骨茶,與椰漿飯、叻沙等一起列為國家美食,就遭到反對黨議員強烈反對,認為不清真的肉骨茶並非全民共享的美食。
由此可見,一些友族反對肉骨茶列入國家級名單,是環繞在清真和土著地位,還有部分人認為,肉骨茶源自中國。這就像新村申遺那樣,其中就因為歷史因素被反對。
10種最新被列入國家美食遺產的各族美食,是當局行使2005年國家遺產法令第49(1)條文所賦予的權力,而做的決定。根據法律精神,任何被列為物質或非物質遺產的東西都受到政府的充分保護和保存,並在全國和世界範圍內享有聲譽。
要在憲報上公佈為國家遺產,物品、地點或個人必須符合這些標準:具有歷史意義和文化價值;擁有獨特的審美或建築;為創新或科學成就做出貢獻;代表社會或文化意義和關係;教育人們的潛力;展示多樣性或排他性,以及罕見或不常見。
就像新村要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一樣需要符合特定標準,我們必須客觀看待審核標準,而非主觀地以本身的視角,狹隘地詮釋,上綱上線。
每個人都有千百種理由反對這不滿那,主導的官方就是不能沉默,縱然有法律根據,官方必須通過文宣和具體行動來展現官方不是為了行使法律權力而做,而是有了全盤計劃,如何善用這些被保護的遺產,提升馬來西亞的名譽,加強馬來西亞人的團結精神。
團結政府不要錯失任何機會展示“昌明理念”。希盟領袖尤其要更有擔當,有策略,對的和於國家有益的事情不要害怕去爭取,去改革,去維護,“酸民”再多,也要勇往直前,因為有更多正直的國民對這個國家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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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法预测一个领导人在任期内的行为,权力走廊充满各种变数,权力即是一种交易,主动立法遏制滥权行为,会远比仅依赖被动式的监督来得有效。
最近朝野政党,严格来说是希盟和伊斯兰党,针对限制首相任期的修宪建议,不断地互呛。此项建议并不新鲜,希盟1.0时期已经准备提呈国会一读,只是事与愿违,不久“短命”的希盟1.0倒台了。
大家都记得,希盟1.0的首相是马哈迪。他保持的22年加22个月的最长首相任期,此纪录相信是无人能打破。限制首相任期的修宪动作,竟然在他的第二次任期内被提上国会。老马会屈服于希盟关于任期限制的压力,耐人寻味,也很具讽刺性。
当时,老马可能知道,修宪未必能以三分二多数票在国会通过,他只不过是在忽悠希盟。是不是这样,只有他知道。
这一次议题重新浮上台面,老马把话说明白了,他认为首相任期长短不是关键,而是能力,并且得到大多数议员支持。如果表现不佳,那就通过不信任投票,罢免首相。
老马这番论点是有其理据,在议会内阁制国家,制衡首相不只限制首相任期一途。提出不信任/信任动议、阻挡财政预算案、阁员倒阁或政党退出执政阵线皆是推翻首相的途径和选项。
与美国、印尼和菲律宾等总统制国家不同,他们是全民普选总统,总统/行政与国会/立法分开,其目的旨在实现权力分立。直选总统的国家是为了防止强人领袖长期支配行政而限制总统任期。
老马有的是道理,只是老马忘了,包括他在内的长期在位国家领导人,无不变得专制和独裁。试问在老马的时代,包括希盟1.0时期,有谁敢罢免他?
马哈迪说,他原本在赢得5次大选后,在没辞职压力并获得国会下议院三分之二支持下,可继续担任首相,惟他认为应该让年轻领袖接班,于是当时决定退位让贤。
“我们必须谨记需要给予年轻人接班的机会,当年轻领袖接任首相后,应该给予足够时间作出表现。然而,如果他在破坏国家,那应该在首个任期结束前就应该投票罢免他。”他说。
讽刺的是,老马下台后,还不断地利用影响力,对其接班人的施政说三道四,更因此导致接班人黯然下台。
老马更说,10年“不足以让有能力的首相取得成功的进展”。老马的谈话是在合理化自己的权力欲望。
限制首相任期是要避免首相任期过长,而形成刚愎自用的政治文化。我们无法预测一个领导人在任期内的行为,权力走廊充满各种变数,权力即是一种交易,主动立法遏制滥权行为,会远比仅依赖被动式的监督来得有效。
首相的权力不能放任,即使最优秀的领导人也需要知道他们的权力不是绝对的。限制国家行政长官任期被广泛视为一种制衡形式,旨在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促进领导层更新、阻止家族和王朝政治。
老马反对的立场至少比伊斯兰党来的靠谱。伊斯兰党主席只是一再把议题与宗教挂钩,说限制任期违反上苍旨意。哈迪阿旺一如既往地暗讽安华是受到行动党的支配和影响,才会同意这项建议。他说,穆斯林领袖受到非穆斯林的影响是一种偏差。伊斯兰党青年团长认同哈迪,直言这不是民主改革,而是“少数派”试图通过修改联邦宪法来支配“多数派”。
伊斯兰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更进一步说,伊斯兰党可以“同意”修宪,条件是同时增加一个条款,首相必须是穆斯林。
这项修宪建议是希盟的改革承诺,得到了公正党和诚信党的同意。陆兆福只是重申了这个立场,与种族和宗教无关。反对党应该提出理据来辩论这个议题,他们的回应反映了他们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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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浅地玩弄宗教和种族情绪。
希盟1.0来不及让修宪一读,在经历一轮政治攻防和混乱后,国盟上台,8个月后的2020年8月26日,来自伊斯兰党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宣布撤回了法案。他重申了国盟的立场,但没有给予任何理由。现在伊斯兰党所重申的立场,是否就是他们当时的看法?
土团党的立场又如何?国盟的首相是土团党主席慕尤丁。2021年8月13日,慕尤丁表示,如果政府能够获得国会三分之二以上议员支持,他将在国会提出首相任期两届的限制。但三天后的2021年8月16日,慕尤丁连同内阁成员总辞。
这一次,陆兆福深信安华是“真正的民主改革者”,会极力推动完成这项修宪。安华积极回应表示认同,并称此改革符合昌明理念,他接着指示内阁做深入研究。还需要研究?如果没有进行研究,希盟1.0内阁在2019年是不可能推进修宪法案,除非安华希望更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
安华若要防范再次出现类似马哈迪长期担任首相的情况,可以一并考虑立法限制国会议员任期,或是监督规范党魁任期的政党,这些政党必须认真执行他们的党章,尤其从团结政府盟党做起。另外,也可以考虑在联邦宪法第43条纳入信任表决,让国会成为首相取得政治正当性的平台。
总而言之,我们不能以总统制国家的逻辑来思考和讨论限制议会内阁制国家的首相任期。我们可以制定一套更适合我们国情,更为全面的制衡机制。这一次马哈迪可说是至少说对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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