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骨茶雖然是華人的食物,但必須被尊重。馬來西亞的多元性是由各大種族的文化、習俗、食物、語言等組成的,任何族群的特色都具有資格被列為國家級的特色。
政府宣佈將肉骨茶列為國家美食遺產,很自然的受到華社的歡迎和讚許。馬來西亞中華大會堂署理會長兼柔佛州中華總會會長林家全認為,肉骨茶列為國家美食遺產的壯舉,不僅僅是對肉骨茶的褒獎,更是對馬來西亞多元文化的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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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一華裔傳統美食在大馬的發展已經超越了民族差異,成為全國乃至海外廣受喜愛的美食之一。如今早已超越了族群界限,成為大馬國民美食的代表。肉骨茶還在口味上進行了多樣化改良,例如雞骨茶的推出,使得更多友族也能夠品味到這道美食。
然而,一些友族的反應卻未必如此歡騰。對他們來說,肉骨茶就是認知中的用(豬)肉骨熬成的藥材湯,很多友族也未必知道有用雞肉骨熬的肉骨茶。華人使用的“肉”就是豬肉,沒有其他。
達祖丁教授就和我分享其教授WhatsApp群組的一些教授的看法。他們當中有人質疑為何用豬肉骨煮的湯有資格列入國家遺產?他們認為,肉骨茶並非馬來西亞原生族群的美食,不具國家遺產資格。他們沒有吃過,也不會傳承。至於更多理由,我也不方便在這裡轉述。
看到同僚們的激烈反應,達祖丁教授在群組裡嘗試為肉骨茶“辯護”。他說,未必所有華人都吃肉骨茶,有的佛教徒持素,自然就不會吃了。有些華人不是宗教因素不吃豬肉,而是不習慣豬肉的味道。肉骨茶雖然是華人的食物,但必須被尊重。馬來西亞的多元性是由各大種族的文化、習俗、食物、語言等組成的,任何族群的特色都具有資格被列為國家級的特色。他不曾吃,也不會因為肉骨茶被列國家遺產就想品嚐,但是他捍衛的是各族在這個國家的平等地位。
達祖丁教授跟我說,他受不了一些教授把這個簡單的課題上綱上線到種族優越感的問題上。他說,所有馬來西亞人持有同樣顏色的身分證,馬來西亞的遺產是包容的,一些人認知中的馬來土地文化可能不一樣,但是馬來西亞的文化不排他。
感謝達祖丁教授的鼎力相助,他一向來都是開明派,每每看不過眼一些宗教保守和種族主義者的意見,就會挺身反擊。我們的國家,無論什麼族群,開明派必須多開腔,挺對的事情,糾正不正確的看法。
這回與肉骨茶一起被列為國家遺產的各族美食還有其他9項,引起爭議的似乎只有肉骨茶。其他被列入名單的食物如砂拉越哥羅面,也算是華人美食,有多種做法,常見的配料通常少不了紅叉燒。哥羅面不會引起爭議,因為各族的做法可以不一樣,配料多元化。麵食比較大眾化,就像雲吞、水餃可以用蝦肉,釀豆腐不必用肉,馬來人的是釀黃瓜。大馬各族美食有的可以變化多端,切合不同族群的文化禁忌,製作要求,配料採用等,而生產出各種fusion食物,這是融合之美。當然,符合清真規格與否,又是另一個更重大的課題了。
去年,公正黨地不佬國會議員潘偉斯在國會建議將肉骨茶,與椰漿飯、叻沙等一起列為國家美食,就遭到反對黨議員強烈反對,認為不清真的肉骨茶並非全民共享的美食。
由此可見,一些友族反對肉骨茶列入國家級名單,是環繞在清真和土著地位,還有部分人認為,肉骨茶源自中國。這就像新村申遺那樣,其中就因為歷史因素被反對。
10種最新被列入國家美食遺產的各族美食,是當局行使2005年國家遺產法令第49(1)條文所賦予的權力,而做的決定。根據法律精神,任何被列為物質或非物質遺產的東西都受到政府的充分保護和保存,並在全國和世界範圍內享有聲譽。
要在憲報上公佈為國家遺產,物品、地點或個人必須符合這些標準:具有歷史意義和文化價值;擁有獨特的審美或建築;為創新或科學成就做出貢獻;代表社會或文化意義和關係;教育人們的潛力;展示多樣性或排他性,以及罕見或不常見。
就像新村要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一樣需要符合特定標準,我們必須客觀看待審核標準,而非主觀地以本身的視角,狹隘地詮釋,上綱上線。
每個人都有千百種理由反對這不滿那,主導的官方就是不能沉默,縱然有法律根據,官方必須通過文宣和具體行動來展現官方不是為了行使法律權力而做,而是有了全盤計劃,如何善用這些被保護的遺產,提升馬來西亞的名譽,加強馬來西亞人的團結精神。
團結政府不要錯失任何機會展示“昌明理念”。希盟領袖尤其要更有擔當,有策略,對的和於國家有益的事情不要害怕去爭取,去改革,去維護,“酸民”再多,也要勇往直前,因為有更多正直的國民對這個國家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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