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家途中,突然灵光一闪,便绕去马六甲玛琳再也、默迪卡花园、峇都安南、英雄广场等地区,惊觉好几家专卖“盗版”的唱片店,已陆续关闭其门市。不仅如此,当年摆满光碟的夜市摊位大致绝迹。这年头,谁还会买“盗版”呢?显然,现在网络发达起来,数位革命驾到,外加经济条件的发展,“盗版”生意终会面临司法压力,已无大作为,荣景消逝,最后消失于市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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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我,挤进纠结奔流的夜市,穿越商店外绵延不绝的摊位,走到受雇贩卖“盗版”的年轻人面前,小心翼翼地翻着摊位上一排排的唱片封套,掏光口袋里不太多的零用钱,换回一张张的唱片。盗版碟的质量较差,售价廉宜。据回忆,追溯到最早的印象,处处是“10令吉买3张”的豪气行情,若办“清仓”促销,只需花10令吉即可购买5张唱片。若是DVD,依等级有“紫碟”和“金碟”之分,一张唱片得花5令吉,蓝光碟往往卖到10、15令吉不等。
我平生买的第一张盗版碟,麻吉弟弟(周立铭)发行的专辑《Oh My!》。那该是2003年左右,盗版市场非常精彩,若想买堪称史上最伟大的专辑,夜市摊位是找不齐的,马来西亚引进中港台西洋正版专辑的售价平均在60令吉左右,每次在正版专辑专卖店流连,都习惯地确保想买的唱片还在原处,拿起来看看,再依依不舍地放回去。据说当年唱片行兼营“代客烧录”服务,价钱不详,替客人把选好的唱片烤成CD,酌收工本费。随着“烧录”技术的普及,一些Windows系统自带的工具(比如Windows Media Player和Real Player)可用来烧录CD,方法相对简单,但品质不见得好。
盗版买多了,自然清楚哪家店物美价廉,也懂得在“对的时机”把战利品带回家。刚面世的唱片,建议最好在1个月后才买,音质较好(有些歌是直接从收音机录音),封套内页的歌词也较少失误。有趣的是,看守摊位的小弟会诚实地知会顾客哪张碟的品质好或不好。保守估计,我家应该有近500张的盗版碟,层层叠叠,横七八竖,次次都不狠心大丢特丢。应该没机会看到盗版摊位了,从有到无,又由盛转衰,身为一名创作人,毋庸置疑,它不只记录了青春,也成了我早期的文化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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