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家途中,突然靈光一閃,便繞去馬六甲瑪琳再也、默迪卡花園、峇都安南、英雄廣場等地區,驚覺好幾家專賣“盜版”的唱片店,已陸續關閉其門市。不僅如此,當年擺滿光碟的夜市攤位大致絕跡。這年頭,誰還會買“盜版”呢?顯然,現在網絡發達起來,數位革命駕到,外加經濟條件的發展,“盜版”生意終會面臨司法壓力,已無大作為,榮景消逝,最後消失於市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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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的我,擠進糾結奔流的夜市,穿越商店外綿延不絕的攤位,走到受僱販賣“盜版”的年輕人面前,小心翼翼地翻著攤位上一排排的唱片封套,掏光口袋裡不太多的零用錢,換回一張張的唱片。盜版碟的質量較差,售價廉宜。據回憶,追溯到最早的印象,處處是“10令吉買3張”的豪氣行情,若辦“清倉”促銷,只需花10令吉即可購買5張唱片。若是DVD,依等級有“紫碟”和“金碟”之分,一張唱片得花5令吉,藍光碟往往賣到10、15令吉不等。
我平生買的第一張盜版碟,麻吉弟弟(周立銘)發行的專輯《Oh My!》。那該是2003年左右,盜版市場非常精彩,若想買堪稱史上最偉大的專輯,夜市攤位是找不齊的,馬來西亞引進中港臺西洋正版專輯的售價平均在60令吉左右,每次在正版專輯專賣店流連,都習慣地確保想買的唱片還在原處,拿起來看看,再依依不捨地放回去。據說當年唱片行兼營“代客燒錄”服務,價錢不詳,替客人把選好的唱片烤成CD,酌收工本費。隨著“燒錄”技術的普及,一些Windows系統自帶的工具(比如Windows Media Player和Real Player)可用來燒錄CD,方法相對簡單,但品質不見得好。
盜版買多了,自然清楚哪家店物美價廉,也懂得在“對的時機”把戰利品帶回家。剛面世的唱片,建議最好在1個月後才買,音質較好(有些歌是直接從收音機錄音),封套內頁的歌詞也較少失誤。有趣的是,看守攤位的小弟會誠實地知會顧客哪張碟的品質好或不好。保守估計,我家應該有近500張的盜版碟,層層疊疊,橫七八豎,次次都不狠心大丟特丟。應該沒機會看到盜版攤位了,從有到無,又由盛轉衰,身為一名創作人,毋庸置疑,它不只記錄了青春,也成了我早期的文化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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