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7日綜合電)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週二閉幕,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建議對離崗離職涉密人員,實行“脫密期”管理,並針對特定的工作秘密,依法採取措施。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5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委員長趙樂際主持。會議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及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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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樂際講話指,修訂後的《保守國家秘密法》進一步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監管措施,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提供更有力保障,有關方面要抓緊出臺配套規定。
央視前一天解讀《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重點,其中包括,第15條規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單獨或會同有關中央機關規定。軍事方面的保密事項範圍由中央軍委規定。保密事項範圍的確定應當遵循必要、合理原則,科學論證評估,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
第19條規定,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保密事項範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有條件的可以標註密點。
第46條規定,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機關、單位應當開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載體,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不得違反規定就業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國家秘密;脫密期結束後,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對知悉的國家秘密繼續履行保密義務。
會議同時表決通過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議程草案、其他任免案等。
另外,全國“兩會”將於下週初在北京召開,其中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審議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是法律自1982年實施後首次修訂。
有中國律師表示,草案提及加強政務公開的內容,相信有助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
草案同時加入健全監督制度的條文,有法律學者認為,應該增設有關新聞監督的法律,容許民眾行使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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