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高级联邦律师刘洪斌指出,财政部前部长敦达因和夫人杜潘纳伊玛申请撤销未申报资产的控状,应在刑事庭提出,而非民事庭。
刘洪斌在今日的线上庭审中指出,如果撤销控状的申请通过司法检讨在民事庭审理,那么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都将在民事庭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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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因此,撤销控状的申请本应在刑事庭提出。
“申请暂缓诉讼程序(刑事案)直至司法检讨有了裁决后,也必须在刑事庭提出。”
较早前,刘洪斌指出,总检察署不反对达因和纳伊玛修改司法检讨申请中的数个段落。
有关的修改是与反贪会在反贪会法令第36(1)条文下,向二人发出的通知有关。
除了达因(85岁)和纳伊玛(66岁),他们的4名孩子,分别是阿丝妮达(62岁)、达尼(45岁)、慕哈末阿米尔(28岁)和莫哈末阿敏(25岁)以及Ilham Tower 私人有限公司,也一同入禀司法检讨申请,挑战反贪会对他们展开调查的行动。
在1月30日入禀法庭寻求修改司法检讨申请的同时,达因和纳伊玛也申请撤销他们此前分别在1月29日和1月23日面对的未申报资产控状。
他们的代表律师爱丽丝在宣誓书中指出,达因和家人要求法庭宣判,反贪会在反贪会法令第36(1)条文下,向二人发出的通知,是违反法律的。
在1月16日,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聆审了达因和家人寻求司法检讨准令的申请,并择定3月4日裁定是否发出准令。
在今日的庭审中,旺阿末法立也指示各造在3月1日或之前入禀附加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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