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高級聯邦律師劉洪斌指出,財政部前部長敦達因和夫人杜潘納伊瑪申請撤銷未申報資產的控狀,應在刑事庭提出,而非民事庭。
劉洪斌在今日的線上庭審中指出,如果撤銷控狀的申請通過司法檢討在民事庭審理,那麼與案件有關的所有證據都將在民事庭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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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因此,撤銷控狀的申請本應在刑事庭提出。
“申請暫緩訴訟程序(刑事案)直至司法檢討有了裁決後,也必須在刑事庭提出。”
較早前,劉洪斌指出,總檢察署不反對達因和納伊瑪修改司法檢討申請中的數個段落。
有關的修改是與反貪會在反貪會法令第36(1)條文下,向二人發出的通知有關。
除了達因(85歲)和納伊瑪(66歲),他們的4名孩子,分別是阿絲妮達(62歲)、達尼(45歲)、慕哈末阿米爾(28歲)和莫哈末阿敏(25歲)以及Ilham Tower 私人有限公司,也一同入稟司法檢討申請,挑戰反貪會對他們展開調查的行動。
在1月30日入稟法庭尋求修改司法檢討申請的同時,達因和納伊瑪也申請撤銷他們此前分別在1月29日和1月23日面對的未申報資產控狀。
他們的代表律師愛麗絲在宣誓書中指出,達因和家人要求法庭宣判,反貪會在反貪會法令第36(1)條文下,向二人發出的通知,是違反法律的。
在1月16日,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聆審了達因和家人尋求司法檢討準令的申請,並擇定3月4日裁定是否發出準令。
在今日的庭審中,旺阿末法立也指示各造在3月1日或之前入稟附加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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