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8日综合电)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二发出公告,称接受多名人大代表的罢免及辞职,当中赫见消失已久的前外交部长秦刚。公告没有提及秦刚辞职的原因。
综合媒体报道,这是自秦刚去年被免去外长和国务委员职务后,关于他的近况的最新官方消息。目前他只剩下党中央委员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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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分析,秦刚辞去人大代表职务传递两个信息,一是似乎是想借此间接反驳外界关于秦刚已身亡的传闻。此前在社媒上有传言称秦刚已经病逝。
美国芝加哥大学政治学教授杨大利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分析,秦刚能自己辞去人大代表一职,说明在罪刑、资格上没有受到很大影响,“起码整个体制对秦刚还是有一定善意的”,对习近平或任命他的人的角度来说,“并没有把秦刚当作敌人来看待”。
另有分析认为,秦刚是主动辞任而非遭“罢免”,有可能降职处分,“平安著陆”。
秦刚自去年6月底就再也没有公开露面,当时引发各种揣测,7月他被宣布免去外长职务,成为中国建国以来任期最短的外长,10月24日他进一步被免去国务委员职务。
在同一天被免去职务的还有此前也消失了一段时间的国防部长李尚福,他被同时免去国务委员和国防部长职务。
《星岛日报》报道,中国人大网发布的《人大代表的辞职、监督和罢免》一文介绍,一般说来,只要代表失去了选民或选举单位的信任,就可以罢免,既可以是代表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工作严重失职,也可以是代表未能很好履行职责。
根据选举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人大工作的实际需要,一般来说,下列对象应辞去代表职务:一是在任期内因工作变动而在代表结构中失去原有代表性的;二是因健康情况不能继续执行代表职务的;三是犯有严重错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在实际操作中,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者通常属于“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辞职者则可能只是“涉嫌严重违纪”。
2017年,前澳门中联办主任李刚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被责令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仅受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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