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訊)上訴庭三司今日一致裁決,推翻高庭撤銷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在選擇性招標計劃(Jana Wibawa)4項濫權案的撤控裁決,諭令案件交回地庭重審。
由上訴庭法官拿督哈達麗雅、拿督阿茲米及拿督柯瑪蒂組成的上訴庭三司,今日聆聽申請方及答辯方律師的陳詞後,由哈達麗雅宣讀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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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達麗雅表示,上訴庭三司認為,儘管反貪會法令第3(c)條文中沒有提及社團,但是土團黨仍然屬於政黨社團。
她說,上訴庭也認為,高庭法官針對慕尤丁的濫權控狀含糊及有缺陷的認定是無效的,反之,控狀是清楚的。
她也擇定,案件於3月4日過堂。
慕尤丁代表律師拿督鄭寶德較後向媒體說,他們對今日的裁決失望,並會認真考慮,針對今日上訴庭的裁決上訴到聯邦法院。
慕尤丁律師:考慮上訴程序
他說,在地庭完成案件管理階段後,他們會考慮下一步上訴的程序。
本案主控官以拿督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為首。
去年8月15日,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賈米爾裁決,批准慕尤丁要求撤銷他在Jana Wibawa案被控4項涉2億3250萬令吉的濫權控狀的申請,從而無罪釋放。
莫哈末賈米爾認為,慕尤丁的4項罪控含糊、有缺陷且毫無根據,沒有犯罪詳情。
控狀指77歲的慕尤丁在擔任首相期間,於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在布城首相辦公室,利用首相和土著團結黨總裁的職權,向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及商人拿督阿茲曼尤索夫索賄,總額達到2億3250萬令吉。
慕尤丁是在2009年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23(1)條文(濫權受賄)下被控,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治罪。
除了上述4項濫權指控,慕尤丁在同樣案件另外面對3項洗錢罪控狀,由於進入上訴庭上訴階段,這3項洗錢提控獲得高庭發出暫緩執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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