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一馬公司(1MDB)前法律顧問盧愛璇揭露,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曾給予她500萬美元的特別恩卹金,作為她在UBG Berhad工作期間作出的貢獻。
盧愛璇此前供稱,在加入1MDB之前,她曾任職於UBG Berhad,劉特佐是這家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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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她在UBG Berhad擔任法律執行董事,月收入約4萬5000令吉,包括其他津貼,如交通津貼、燃油津貼和出行津貼。
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51歲的盧愛璇是此案第50名控方證人,也是1MDB醜聞的關鍵人物之一。她於今午第三度出庭供證,並接受辯方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交叉盤問。
盧愛璇供稱,她是在2011年要離開UBG Berhad時,收到劉特佐給予的特別恩卹金。
她同意沙菲宜所指,即上述的特別恩卹金是匯入其銀行戶頭,但她不記得是哪個銀行戶頭,以及是通過多少筆匯款匯入其銀行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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