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8日訊)國家團結部長拿督艾倫達幹促請各方停止錯誤詮釋國家原則願望中“自由(liberal)”一詞的含義。
他說,國家原則的願望之一為“確保國家各種不同而豐富的文化傳統獲得以自由發展及寬大的對待”,“自由”一詞指的是對族群之間不同的文化持有開明及接納(瞭解、尊重及接受)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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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倫達幹今日發文告釐清國家原則願望中“自由”一詞時說:“人們可在符合國家團結利益的情況下,自由實踐各自的宗教、習俗和文化。”
他說,國家原則的願望,強調構成團結、民主、公平、自由和進步的馬來西亞社會的基礎原則。
“在社會中培養對種族之間文化差異持開明態度的自由價值觀,將有助於創造一個更加包容、充滿活力和進步的環境,並給予每個人成長的機會,積極為國家發展做出貢獻。”
艾倫達幹指出,國家原則是由13名來自不同種族背景及專業的國家領袖所組成的國家諮詢理事會所以擬定,理事會按照“國家支柱”文件中的七大主要支柱來擬定國家原則。
“最後,擬定了國家原則並分為兩部分,即5項願望和5項原則。國家原則的願望和原則後來被轉化為一種國家理念或意識形態。
“每個馬來西亞公民都應實踐這個崇高的理念,始終確保其可持續性和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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