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一馬公司(1MDB)前法律顧問盧愛璇供稱,1MDB在實施任何項目之前,都必需獲得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批准。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51歲的盧愛璇是此案第50名控方證人,也是1MDB醜聞的關鍵人物之一。她於今午第三度出庭供證,並接受辯方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交叉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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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愛璇供稱,納吉是當時是首相,也是財政部長和1MDB顧問委員會主席,她加入1MDB之前,這已是1MDB的慣例,即所有的事項先提交給納吉。
沙菲宜接著指出,盧愛璇作為1MDB的時任法律顧問,理應知道,1MDB的事項必需先經過董事會後,才能提交給納吉做出決定。
“然而,你(盧愛璇)故意忽視這些,因為你也是欺騙1MDB其中一人。”
盧愛璇不同意沙菲宜的上述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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