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訊)聯邦法院今天將一名男子的死刑判決,減刑為33年監禁和鞭笞12下,這名男子因向未婚妻潑汽油致其被燒死而被判謀殺罪名成立,逃脫絞刑的命運。
由拿督扎巴利亞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在允許最後一名囚犯上訴後,一致決定撤銷新山高庭對36歲的莫哈末哈非茲作出的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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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巴利亞說“死刑被撤銷,並從逮捕日期(2017年4月21日)起,改為監禁33年,同時施行12鞭刑。”
他與拿督哈米達星以及拿督阿都卡林共同審理此案。
莫哈末哈非茲因被裁定在2017年4月21日下午4時30分在新山淡杯幸福花園(Taman Sri Bahagia)一間房屋內殺害21歲的妮娜法莉娜,於2020年10月5日被新山高庭判處死刑,
他的上訴於2021年10月14日被上訴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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