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訊)交通部長陸兆福宣佈,恢復沿海貿易政策的豁免權,允許外國船隻進入我國海域修理海底電纜,以吸引更多有關數據中心行業的外資,推動數字經濟增長。
陸兆福今日在部門召開新聞發佈會時指出,內閣是在今日的會議中,針對他所提呈的關於沿海貿易政策方向備忘錄,作出了上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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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決定是在過去幾個月與國際資訊科技巨頭舉行多次會議的後續行動,證明昌明政府落實有利於投資者的政策。”
生效日稍後公佈
他指出,交通部將採取所需的步驟,以在憲報頒佈內閣今天的決定,至於生效日期則將在稍後公佈。
他也說,內閣也應砂拉越政府的要求,對大馬半島到砂拉越進行貨運服務的船隻重新實施沿海貿易政策,以支持當地航運行業的增長。
陸兆福指出,自2017年6月1日落實沿海貿易政策豁免以來,砂拉越的航運業者也受到影響。
他說,砂拉越有許多從事維修及保養船隻的本地企業,在豁免權落實前,當地有12家活躍的本地業者,而現在僅剩下5家活躍的本地業者。
須申請航運證 3天可獲批
陸兆福指出,與此同時,內閣也同意延續半島至沙巴和納閩的貨運服務船隻的沿海貿易政策豁免權,而這也是一項基於沙巴政府立場所作出的決定。
他表示 ,為了確保國家安全,所有在大馬海域提供貨運服務的本地及海外船隻都必須申請國內航運許可證(DSL),而DSL的申請現已簡化至只需3天即可完成。
“必須強調的是,所有來自海外港口的外國船隻可以直接停靠在沙巴、砂拉越和納閩的任何碼頭,以運輸進口或出口貨物。”
他也說,隨著巴生港口現在的吞吐量已達到600萬個標準集裝箱(TEU),交通部於1990年代推廣巴生港口為全國唯一裝載中心的政策已不適用,貨運公司可依據商業決定,選擇停靠在馬來西亞任何一個碼頭。
2019年希盟推行
國盟執政取消
希盟政府於2019年3月,豁免非大馬船隻遵守1952年馬來西亞航運條例第65KA(1)條文的規定,即外國船舶在馬來西亞水域的任何海底電纜著陸中心,可從事海底電纜維修服務。
不過,國盟政府執政後,時任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在憲報頒佈,取消修補海底電纜項目的豁免沿海貿易政策。
2021年11月2日,魏家祥和前財政部長林冠英更針對沿海貿易政策的課題,在電視進行了辯論。
林冠英當時指出,魏家祥撤銷了這項豁免後,引起不少科技行業業者的關注,並造成我國損失數以十億令吉,例如臉書和谷歌所投資的Apricot電纜計劃。
魏家祥則說,撤銷外國船隻維修海底電纜享有沿海貿易政策豁免權的主要因素包括減少外匯透過運費、租用船隻、保險支付方式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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