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馬來西亞安全運動組織(Safe Sport Malaysia)呼籲制定體育問責制和法律,以保護運動員,特別是殘疾選手。
甘榜班登殘奧會卓越中心的一名游泳教練最近被指控涉嫌性騷擾選手,包括未成年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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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理會表示,尚未收到有關這一指控的任何報告,這凸顯了體育界的一個關鍵問題——運動員缺乏保護。
SSM主席莎麗娜強調,安全運動政策在預防此類事件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她說,大馬體育界需要制定一項法律,要求某些特定職位的成年人報告已知或可疑的虐待案件。
莎麗娜:育壇需杜絕不良行為者
這位前國家韻律操運動員說:“安全運動是一個旨在將不良行為者排除在體育運動之外的系統和結構。雖然《安全運動守則》是一個重要的起點,但現有的保障政策必須採取措施,以確保更大的問責制、合規性和透明度。”
“從表面上看,此案表明由於權力不平衡,系統內缺乏問責制,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安全運動守則》旨在緩解這種情況。殘疾人可能被視為虐待的安全目標,人們通常認為,為這些運動員提供支持的個人永遠不會造成任何傷害,因為他們正在幫助傳統上被認為是弱勢的群體。”
“當運動員披露問題並描述可能存在虐待行為或人員時,應認真對待此類報告。此外,個人可以而且在許多情況下必須向相關法律報告任何有關兒童身體或性虐待的指控執法機關。”
“我們需要意識到,在知道對他人造成傷害的情況下不採取行動的決定是不能容忍的。”
有缺陷者更容易成受害者
莎麗娜指出,根據研究,身體和智力有缺陷的運動員受害的可能性可能是其他人的四倍。
她強調,迫切需要制定一項《安全運動法》,提供法定保護,防止體育運動中的虐待和剝削。
“由於依賴、脆弱的生活安排、溝通技巧缺陷、保護自己的能力下降以及對情感行為的誤解等因素,這些運動員特別容易受到虐待。”
她說:“對身體援助需求較高的運動員可能會面臨向護理人員表達擔憂的困難,擔心可能會遭到強烈反對。考慮到殘疾人,特別是兒童的各個方面,他們不應該承擔披露或報告的責任。”
莎麗娜:僅僅依靠守則還不足夠
她續說,普遍存在的有罪不罰文化必須結束,這凸顯了制定《安全運動法》的迫切需要,並認為需要進行有效監督,以確保該法律實現其預期目的。
她說:“大馬的體育系統必須讓個人和組織對其行為負責。由於我們孩子的生命處於危險之中,我們必須努力尋求更公正的手段,而不是僅僅依靠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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