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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33pm 04/03/2024

藐视法庭

依山加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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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山加里尔

起訴依山藐視法庭 總檢長獲高庭發準令

高庭今日發出準令予總檢察長,以起訴巫統前最高理事依山加里爾藐視法庭。
高庭週一發出準令予總檢察長,以起訴依山加里爾(右)藐視法庭。(馬新社圖)

(吉隆坡4日訊)高庭今日發出準令予總檢察長,以起訴巫統前最高理事依山加里爾藐視法庭。

質疑一馬案審訊及上訴程序

總檢察長在入稟法庭的申請中,指控依山加里爾在訪談中,對涉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SRC國際公司案件及一馬公司(1MDB)案件的審訊與上訴程序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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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拿督諾林巴達魯丁今日聆聽慕斯達法副檢察司和依山加里爾的代表律師丹斯里阿茲哈的陳詞後,作出上述裁決。

她說,法庭批准總檢察長提出的申請,並擇定4月23日進行案件管理。

較早前,慕斯達法在陳詞時指出,答辯人(依山加里爾)在去年9月的訪問中所發表的言論,整體上確實存在削弱公眾對司法信心的風險。

副檢察司:答辯人羞辱司法機構

“通過質疑聯邦法院以及高庭在涉及納吉的SRC和1MDB案件中的行為和裁決,答辯人羞辱了司法機構,使到司法機構陷入醜聞(誹謗司法機構)。”

與此同時,阿茲哈反駁說,其當事人有權自由發表言論,有關的言論是否構成藐視法庭還有待商榷,因為其當事人沒在法庭內犯下任何藐視法庭罪。

對此,慕斯達法回應說,在聯邦憲法下,言論自由是每個人都享有的權利,但言論必須在“合理禮節和善意”的範圍內。

在去年12月28日提交的單方面申請中,總檢察長還提出申請,針對依山加里爾藐視法庭的行為啟動拘押程序,將依山加里爾監禁或罰款。

總檢察長是在依山加里爾被指控於去年9月30日在馬來亞郵報的臉書專頁所播出的題為“正義市政會議:為了誰的正義?”的討論中藐視法庭後,提出了上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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