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首相署(法律事务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法律事务组目前仍在深入研究落实国会固定任期法的建议。
她说,这包括影响研究,同时也将考量与利益相关者及民众交流后所取得的意见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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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书面回答行动党日落洞区国会议员雷尔询问政府是否有意制定国会固定任期法,以杜绝影响我国政治稳定的议员跳槽行为时指出,内阁在之后做出相关的政策考量时,将采纳上述全面的研究结果。
她说,根据联邦宪法第55(3)条,一届国会的任期是五年,不过,若获得国家元首的同意,首相有权在任何理由下,请求元首在五年期限结束前批准解散国会。
她也说,目前有许多国家实行固定议会任期,并商定选举时间表,确保政治和经济稳定,阻止任何损害议会民主制度的政变行为,同时也确保所有改革议程和政策能够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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