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訊)很多新加坡人利用新元兌令吉的強勁優勢,越堤到柔佛柔佛囤積藥物,在沒有醫生處方的情況下,在馬來西亞以非常低的價格購買藥物。
根據《新海峽時報》報道,很多人開始對本地藥物銷售缺乏監管一事表示擔憂,而柔佛州內不少的藥房,更據稱對於必須根據醫生處方出售藥物的規定視而不見。
ADVERTISEMENT
報道稱,這些藥物無論受管制與否,在沒有監管和限制的情況下出售,引發了人們對庫存短缺和價格大幅上漲的擔憂。
根據1952年毒藥法令,受管制的藥物被分為了B類和C類藥物;其中B類藥物需要嚴格按照醫生處方配藥,而C類藥物則無需任何醫生處方就可配藥。
另外,非處方藥物被定義為不受1952年毒藥法令下監管的藥物,例如咳嗽藥、喉嚨痛藥、和止瀉藥等。
《新海峽時報》走訪柔佛新山數家藥房後發現,任何人,包括外國人都能在進入藥房後,到櫃檯上的筆記本上填寫信息,然後購買藥物。
藥房對於顧客購買的數量沒有限制,也沒有要求展示醫生的處方,而且筆記本中填寫的信息也未經核實。
其中,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新加坡人指出,她定期會前往新山購買高血壓的藥物,稱相關藥物在新加坡的售價為每盒100多新元(約351令吉)
“不過,我可以在新山的藥房以低很多的價格購買,在馬來西亞只需支付約19 新元(約70令吉)。“
這名60歲的女士還說,自己從未被要求提供醫生處方,而櫃檯工作人員只會詢問她之前是否服用過。
“我會回答‘是’,然後在櫃檯登記簿寫下我的信息,而且通常一次就會買兩盒(藥物)。”
柔佛州衛生局局長莫達表示,未經(審核)醫生處方就售賣受管制藥物其實是違法的行為。
他說,除非這些受1952年毒藥法令監管的藥物,是在便利店櫃檯,或在未經執業藥劑師授權的場所出售,否則可能會被採取行動。
大馬藥劑師協會(MPS)主席安拉希說, 藥劑師有責任在出售B類藥物之前進行檢查,確保有出示醫生處方。
他指出,新加坡人是需要出示馬來西亞醫生的處方,因為新加坡的醫生處方在這是無效的。
“如果藥劑師未能確保處方的真實性,那麼他們就違反了1952年毒藥法令的條規。”
他敦促本地的藥房要遵守規定,以確保能為顧客提供充足的藥物供應。
另一方面,衛生部長拿督斯里祖基菲裡承諾,將會調查此事。
“在對此課題發表評論前,我會諮詢我的(衛生部)總監辦公室,我保證會追查到底,因為這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
與此同時,新山一傢俬人診所的醫生M.馬葛斯娃麗指出,未經醫生處方就購買到的受管制藥物,很容易被誤用和濫用,並可能造成健康風險。
“如果不去監管,造成不良健康後果的風險就會增加。”
她表示,應該限制在藥房購買受管制藥物,確保庫存充足,並保持對於消費者而言合理的價格。
她舉例說,在冠病疫情期間,由於需求激增,某些藥品的價格飆升。
儘管患者可以選擇在政府醫院和診所購獲補貼藥物,但也應該允許他們在藥房購買價格更合理的藥物。
她說,由於診所給患者配發的藥物價格略高,所以她有時會向患者開處方,讓他們到藥房購買,尤其針對低收入群體更會這麼做。
不過,她表示,很多患有呼吸系統疾病的病人經常會回來診所取藥,聲稱藥房已經缺貨,而她也將藥房庫存量低一事,歸因於新加坡人“強大”的購買力。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