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6日綜合電)香港立法會三個委員會週三舉行聯席會議,討論關於23條立法結果一個月的公眾諮詢結果。香港律政司長林定國週三表示,根據擬議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計劃在進行了公眾諮詢後,出現了應該禁止一些應用程式的建議,但他稱香港無意禁止社群媒體。
保安事務委員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和研究與《基本法》第23條立法相關的事宜小組委員會週三舉行聯席會議。預計港政最早將於下週提出法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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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官員發佈了一份列出了23條立法公眾諮詢結果的文件,其中包括建議臉書和YouTube等網站應被移除出香港市場,還有短訊應用程序Telegram和Signal已成為“犯罪溫床”,應予以“禁止”等意見。
林定國出席會議時強調,他可以斬釘截鐵地表示,港府無意圖控制社交平臺,不會阻止其存在,強調該法律是針對那些利用社交平臺發表危及國安言論的人。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亦承諾,港府不會禁止特定的社交媒體平臺。針對有議員詢及對於傳媒、社交平臺港府會如何處理時,鄧炳強表示,23條立法都會根據人權公約尊重人權,公眾人士不需要擔心,強調23條立法針對間諜、違反國安行為,不是針對傳媒。
鄧炳強稱,回應意見較多的罪行是煽動意圖罪、國家秘密、境外罪行等,大部份支持建立域外效力。此外,他指有意見提出完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如合適會採納。
他指,有人擔憂與外國機構普通交流就違法,其實不會違法,並稱留意到很多外國勢力或者代理人挑動指會違反,但港府已多次解釋並不會違法。
另外,林定國表示,《港區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根據國家憲法解釋權在人大常委,23條是自行立法,不會本身有解釋權在人大常委,一般爭議情況都在香港法庭,但如果爭議在《基本法》都可以交人大常委釋法。他表示兩法不應該有衝突,《港區國安法》都有基本凌駕性,草擬都會確保23條與國安法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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