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6日讯)吉兰丹州议会今日通过一项提案,对联邦法院裁决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下的16项条文被裁定无效深感失望,并同意重新起草被取消的条款。
上述提案是由伊党默罗州议员旺罗希米提呈的个人动议,之后由真巴卡州议员聂阿斯玛、瓜柏里勿州议员卡玛鲁查曼及副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德里表态支持,并获得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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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罗希米吁捍卫伊庭权限
旺罗希米说,联邦法院的裁决对丹州伊斯兰法体系产生了负面影响,这不但涉及了吉兰丹的利益,其它州属也将受到波及。
因此,他呼吁各造设法捍卫伊斯兰法庭的权限,并重新草拟被取消的条款。
“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中有49项条文,16项条文被裁定无效,只剩下33项。这无疑是在削弱伊斯兰法庭的权限。”
他认为,丹州政府有必要重新起草在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下被联邦法院取消的16项条文。
真巴卡州议员聂阿斯玛支持这项动议时说,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的起草工作涉及法律专家、学者和国家法律顾问的指导,同时也依据可兰经、圣训和学者观点。
“怎么这些法令条文到了联邦法庭却被裁定无效?作为立法者,我们应该探讨并重新起草和制定相关条款。”
瓜柏里勿州议员卡玛鲁查曼则形容,伊斯兰法为穆斯林的力量堡垒,但有些人却试图摧毁它,无视穆斯林的信仰。
副大臣:重新强化丹伊刑法
吉兰丹副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德里表示,丹州政府会重新强化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
他指出,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于2019年在州议会通过修正,如今却因为个别穆斯林提出挑战,导致其中16项条文被联邦法庭裁定无效,这确实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他说,有关裁定令其它6个有相似法案的州属也将受到影响。
较早前,来自吉兰丹的聂依琳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款,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以挑战吉兰丹法律下的其中18项伊斯兰刑事法条文是否违宪,并把吉兰丹政府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法庭允许2人申请挑战宪法问题,而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九司最终于2月9日裁定16项条文无效,即该法令第11、14、16、17、31、34、36、39、40、41、42、43、44、45、47及48条文。
被判无效的条文包括肛交、与非人类发生性关系、奸尸、偷斤减量、易装、卖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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