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6日訊)吉蘭丹州議會今日通過一項提案,對聯邦法院裁決2019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I)下的16項條文被裁定無效深感失望,並同意重新起草被取消的條款。
上述提案是由伊黨默羅州議員旺羅希米提呈的個人動議,之後由真巴卡州議員聶阿斯瑪、瓜柏裡勿州議員卡瑪魯查曼及副州務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德里表態支持,並獲得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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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羅希米籲捍衛伊庭權限
旺羅希米說,聯邦法院的裁決對丹州伊斯蘭法體系產生了負面影響,這不但涉及了吉蘭丹的利益,其它州屬也將受到波及。
因此,他呼籲各造設法捍衛伊斯蘭法庭的權限,並重新草擬被取消的條款。
“2019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I)中有49項條文,16項條文被裁定無效,只剩下33項。這無疑是在削弱伊斯蘭法庭的權限。”
他認為,丹州政府有必要重新起草在2019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I)下被聯邦法院取消的16項條文。
真巴卡州議員聶阿斯瑪支持這項動議時說,2019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I)的起草工作涉及法律專家、學者和國家法律顧問的指導,同時也依據可蘭經、聖訓和學者觀點。
“怎麼這些法令條文到了聯邦法庭卻被裁定無效?作為立法者,我們應該探討並重新起草和制定相關條款。”
瓜柏裡勿州議員卡瑪魯查曼則形容,伊斯蘭法為穆斯林的力量堡壘,但有些人卻試圖摧毀它,無視穆斯林的信仰。
副大臣:重新強化丹伊刑法
吉蘭丹副州務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德里表示,丹州政府會重新強化2019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I)。
他指出,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I)於2019年在州議會通過修正,如今卻因為個別穆斯林提出挑戰,導致其中16項條文被聯邦法庭裁定無效,這確實是令人難以接受的。
他說,有關裁定令其它6個有相似法案的州屬也將受到影響。
較早前,來自吉蘭丹的聶依琳及其女兒東姑雅絲敏根據聯邦憲法第4(4)條款,向聯邦法院入稟申請,以挑戰吉蘭丹法律下的其中18項伊斯蘭刑事法條文是否違憲,並把吉蘭丹政府列為唯一的答辯人。
法庭允許2人申請挑戰憲法問題,而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聯邦法院九司最終於2月9日裁定16項條文無效,即該法令第11、14、16、17、31、34、36、39、40、41、42、43、44、45、47及48條文。
被判無效的條文包括肛交、與非人類發生性關係、姦屍、偷斤減量、易裝、賣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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