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通訊部長法米指出,新聞局最近調整網媒媒體證有效期的舉措,並非限制媒體新聞言論,畢竟媒體證不是“執照”,只是方便媒體出席及採訪官方活動如國慶日慶典、國會開會及登基儀式等。
他說:“它不阻止媒體報道新聞,這不像大馬醫藥協會的執照,它不像這些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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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部分網媒媒體證有效期從2年縮短至1年或半年,而新聞局昨日發文告解釋,該局在調整發放媒體證標準作業程序(SOP),包括媒體證有效期,同時也考慮到最近推出的大馬記者道德守則。
仍可如常更新媒體證
法米今日出席CelcomDigi數碼醫療解決方案推介禮後受詢時表示,新聞從業員依然能如常更新過期的媒體證。
他說:“這(媒體證)不是執照,新聞局發放媒體證,僅為了方便記者參與和採訪官方活動。”
他強調,媒體證有效期長短的問題,絕無限制或阻止記者履行職責。
“記者工作或履行新聞職責時,並不需要媒體證,這不像律師(執照)那樣。”
近期宣佈解決方案
法米也指出,該部尚在研究新聞局媒體證有效期遭縮短的爭議,並會在近期宣佈解決方案。
他說,新聞局是根據數項SOP,更新及重新調整所有媒體機構的媒體證有效期。
他解釋,這課題主要是有數名合約記者的媒體證有效期不一樣。
“新聞局還在考慮此事,近期我們會針對這課題發表後續聲明。”
此外,他說,新聞局已向社險機構提呈215名特約記者名單。
“在我們審查後,我們將公佈關於媒體的社險保障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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