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30億新元洗錢案的被告蘇文強料在4月2日承認罪行,他應是10名被告中首名認罪者。
《聯合早報》報道,蘇文強(32歲)的案件今日下午在國家法院進行審前會議後,新加坡法庭網站的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更新資料,顯示蘇文強案件定4月2日過堂,讓蘇文強在庭上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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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本地歷來規模最大的洗錢案,涉款金額迄今擴大至超過30億元(新元,下同)。除了蘇文強,其他被告是蘇海金、蘇寶林、蘇劍鋒、張瑞金、林寶英、王水明、陳清遠、王寶森和王德海,他們的案件仍在審前會議的階段。
蘇文強一共面對11項控狀,包括八項牴觸貪汙、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指他使用從菲律賓非法線上賭博獲得的50萬元,購買馬賽地AMG C63S汽車。
他也涉嫌用約11萬6817元購買17個名牌包和首飾等奢侈品,以及30瓶貴州茅臺和12瓶18年麥卡倫威士忌,另外用35萬9877元,支付位於植物園附近魯易士路 (Lewis Road)優質洋房的月租和定金,以及烏節三翠林公寓單位的月租。上述款項全額或部分也是蘇文強通過菲律賓非法線上賭博生意所得,這門生意以中國賭客為主。
另外,蘇文強面對一項偽造文件的控狀,指他持有偽造的中國結婚證書,假證書上顯示,他與蘇豔萍(譯音)於2018年5月20日在中國註冊結婚。蘇文強在2021年12月,意圖使用上述證書向人力部申請直系親屬證。
他也面對兩項牴觸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
蘇文強持有中國、柬埔寨和瓦努阿圖三個國家的護照,在2021年與妻兒移居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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