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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04pm 07/03/2024

危险驾驶

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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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

3年前撞死騎士  司機上訴得直減刑

(布城7日訊)3年前危險駕駛,導致一名摩托騎士死亡的前巴士司機上訴得直,獲准減刑,刑期從原有70個月減至60個月。

刑期減至60個月

由上訴庭法官拿督瓦哲阿蘭為首的三司,一致決定允許依沙末納威(54歲)的上訴,減輕新古毛推事庭於2022年9月19日判處的監禁刑罰、罰款2萬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12個月替代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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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判決的上訴獲准,因此70個月的監禁刑期被減至60個月。刑期從逮捕之日(2021年12月12日)開始計算。

“至於若無法繳付罰款,12個月替代刑罰,則獲准減至3個月。”

此案主控官為艾達副檢察司,而依沙末納威代表律師為依茲琳。

根據控狀,依沙末納威被指於2021年12月12日下午5時45分,在烏雪的吉隆坡-立碑路的第59公里處,以危害公眾安全的方式駕駛巴士,甚至還導致摩托騎士莫哈末雅茲(39歲)死亡。

被告因此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可被監禁不少於5年至最多10年、罰款不少於2萬令吉至不超過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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