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8日综合电)台中市神冈桶尸案周五宣判,经台中地院国民法官审理,被告蔡女因金钱纠纷杀害陈男,并以水泥灌浆装著陈男遗体的塑胶桶封尸,蔡女依杀人等罪判处27年6月监禁,可上诉。不过,死者家属无法接受判刑,认为应该判处死刑。
根据检方控状,34岁蔡女与陈男2013年间相识进而交往,同居于台中市西屯区的租屋处,期间蔡女陆续向陈男借钱达新台币157万元(约23.4万令吉),陈男则向家人及放贷业者筹借资金,2人曾因还钱问题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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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女于2019年3月4日下午4时,开车将陈男从母亲家载走,住入一家汽车旅馆,接著在台中市某处,使用钝、锐器重击陈男致死。
蔡女为避免陈男的遗体腐烂发臭而礼人发现,于同年3月13日以每月新台币1万2000元(约1791令吉)租下神冈区某处厂房,再到五金行购买打浆电钻、白色塑胶桶,并网购防水渗透垫、大塑胶袋等物,一同搬到厂房内。
同年月24日,蔡女趁厂房附近工厂员工放假,将陈男遗体以塑胶垫、保洁垫等物包裹6层后放进桶主,接著利用打浆电钻搅拌混和水泥,将水泥浆灌入桶内封住遗体。
蔡女过后伪造债务和解书,并冒充陈男的签名,期间甚至使用陈男的手机,传讯息给陈男的女儿,营造陈男为躲避他人债务的情境。
警方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11时许接获投报,指在台中市神冈区一处厂房发现遭水泥封盖的尸体,循线查出蔡女涉案,并将她逮捕到案。
检方认定蔡女涉嫌殺人、遗弃尸体、伪造私文书、诈欺得利未遂及盗用他人电信设备通信等罪,将她提控上庭。
台中地院职业法官与国民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自4日起连审5天后,宣判蔡女涉犯杀人罪处18年、褫夺公权10年,以及遗弃尸体处5年、盗用他人电信设备通信3年、伪造文书2年,合并应执行27年6月监禁,全案可上诉。
对于判决结果,家属感到遗憾,认为蔡女残忍的行凶过程,应判处死刑,而且蔡女在全案辩论终结前仍未坦承犯案,且犯后态度依旧冷酷,家属至今无法原谅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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