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中小微企业治理准则草稿已完成,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就此事向大众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中小微企业可以自愿采用该准则。该准则补充了中小微企业可用的其他现有指南,包括简化环境社会治理(ESG)披露指南,以及中小微企业ESG简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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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准则特别关注治理实践,包括确保与公司可续发展风险和机遇管理相关的决策有明确问责所需的治理实践。”
证监会指出,准则中的治理实践是根据中小微企业的规模和业务成熟度范围推荐的。
“该准则也符合针对上市公司的大马公司治理准则(MCCG)的原则,并将由大马公司治理研究所(MICG)与大马中小企业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共同实施领导。”
证监会今日发文宣布,其中小企业治理工作组已发布大马中小微企业治理守则草案,以供公众提供反馈。
证监会主席拿督斯里阿旺阿迪在文告里表示,促进中小微企业良好治理的实践非常重要,这是大马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的97.4%。
“强大的治理基础,可增强中小微企业的韧性,这对于在现代充满活力的市场中蓬勃发展至关重要。”
他表示,该守则与第12大马计划和2030年国家创业政策保持一致,旨在提高透明和诚信度,并确保有竞争力的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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