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訊)第二財長拿督斯里阿米爾韓查宣佈,經過與業者磋商,財政部決定豁免以下6%的服務稅,即物品直接進口、轉船運送活動、轉站運輸活動、門到門(Door-to-door)物流服務及電子商貿(e-dagang)下的飲食外送服務。
他說,財政部及關稅局在與物流業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展開25次諮詢協商後,決定豁免上述5個服務項目的6%服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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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稅上加稅的效應,該部決定增加物流領域豁免徵服務稅的範圍。”
阿米爾今日是在國會下議院,針對國家元首施政御詞環節進行部門總結時,這么表示。
阿米爾韓查說,在商對商(B2B)底下,關於同一物流服務的組成部件採購,這類型物流供應商也豁免服務稅;這是為了避免同一類型物流服務供應商,在日常營運作業上承擔負面效應。
他表示,增加物流業豁免項目,旨在減低物流數層供應鏈當中所產生的連帶效應。
他舉例說,隨著商業商物流領域豁免範圍的擴大,貨運代理服務供商不僅可以獲得貨運服務的豁免,還可獲得同一地區的倉儲、港口、航運和冷鏈設施等其他服務的豁免。
他說,由於諒解業者需有足夠的時間來修改其計算系統,對此,新註冊物流服務供應商擁有1個月的準備期,即到了4月1日起才徵收6%的服務稅。
“該部希望這一特殊待遇,能夠繼續支持物流業的發展,並確保不會加重包括商家在內的消費群體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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