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通訊部長法米表示,團結政府根本無意限制新聞自由,2月20日推介的記者道德守則不會阻止記者報道任何新聞。
他說,此守則早在1989年就已存在和如今獲更新,並不是為了限制新聞自由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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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迄今為止,並沒有任何記者因報道或發表重大丑聞的新聞報道而被逮捕、被控上庭或受到當局審問。
“作為民主人士和堅持改革原則的人,我和本屆政府無意限制言論自由權,特別是記者的報道權。
“新聞自由是我們不僅需要支持而且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的核心原則之一。”
他是在國會回應行動黨日落洞區國會議員雷爾詢及政府如何保證更新後的記者守則不會限制任何媒體從業者報道或揭露任何醜聞的附加問題,如是指出。
他也說,媒體證的發出只是方便記者執行採訪工作,特別是官方和國會等工作。
他也舉例,《砂拉越報告》的網站主編克萊爾也沒有媒體證,但仍然可以報道國內的醜聞,因此,媒體證並不能阻止某人報道和撰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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