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三苏安努亚说,国民登记局从2018至2023年6月,总共批准2769项依据联邦宪法第15(1)条款的公民权申请,当中约半数是印尼人。
他说,当局总共接获7422项有关公民妻子和子女登记的申请,有73项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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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在被批准的申请中,高达1325项是印尼人、381是无公民权的大马人、304项是印度人和759项是其他国籍人士。
三苏今日在国会特别议会厅答复公正党梳邦区国会议员黄基全的提问时说,任何人只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就能提呈申请,包括在大马注册结婚,仍保持有效的婚姻关系,申请前一直都居留马两年,以及打算永久居留和行为良好。
“不过,要强调的是,上述条件仅符合提交申请的条件,并不能保证申请会获得批准,合格证明的责任也在申请人身上。”
永久居留证批准期限90工作天
他说,至于大马永久居留证(MyPR)的申请的批准期限是90个工作天,内政部也认为并没有存在延迟批准的问题。90个工作天是适当的期限,因为国民登记局需要进行进一步审查,以确保所有的文件都符合要求。
针对黄基全指很多人投诉等了10至13年来取得永久居留,和要求当局关注的问题,三苏说,内政部一直改善申请程序,也会与非政府组织解说,以免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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