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馬華經濟及中小型企業事務委員會今日表示,物流業豁免徵稅存有5大疑問,馬華聯同物流業者促政府儘快處理。
馬華貨運代理聯總對話
馬華經濟及中小型企業事務委員會發文告指出,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魏家祥和該委員會主席拿督劉亞強,今天與馬來西亞貨運代理協會聯合總會展開2個小時的對話,深入瞭解貨運、空運、海運和貨運公司,在政府擴大徵收服務稅範圍至物流業業者所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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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說,財政部指該部與關稅局是在與物流業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展開25場諮詢協商後,宣佈5項物流項目免服務稅,惟這當中仍有許多詳細有待釐清,並存在混淆。
文告指出,委員會和聯合總會的在會上達成共識,並要求政府,特別是財政部和關稅局釐清5大提問,即直接出口商品是否包括通過陸路、鐵路、海運和空運,從馬來西亞出口到新加坡、泰國或其他國家的貨物?或者是從主要關稅區(PCA)通過港口或機場出口的貨物?
“轉運是否包括從外國運來的貨物,例如在巴生港進行轉運由另一艘船舶運到東馬?
過境運輸活動是否包括從其他國家過境馬來西亞,然後再到達海外最終目的地的貨物?
門到門(Door to Door)物流是否包括從海外到馬來西亞進口商,由海外方和本地物流服務供應商合作管理的門到門運輸?”
“商業對商業(B2B)豁免範圍擴大,是否意味B2B豁免適用於J類中的所有物流服務,而不僅限於之前提供的相同服務豁免?”
需簡化提高透明度
文告說,政府需簡化服務稅,並認為應該提高銷售及服務稅(SST)的效率和透明度。同時,與會者也促請政府應該實行無差別對待的政策,讓現有業者和新註冊供應商統一從4月1日開始徵收服務稅措施。
“雙方認同政府應該豁免馬來西亞半島和東馬之間的國內貨運免除服務稅,畢竟貨運費用高昂可能影響商品成本和生活成本飆高,並促財政部簡化付款或成本回收的機制,而不需要限制發票必須以收貨人或進口商的名義等繁雜程序。另一方面,聯合總會也建議政府應該簡化B2B豁免的申報機制。”
除了魏家祥和劉亞強,其他出席會議的代表有馬華經濟及中小型企業事務委員會秘書李家興、委員會直轄區主席陳新財、委員李尉綺、馬來西亞貨運代理協會聯合總會總會長拿督謝漢延、署理總會長蔡勝華、運輸協會署理主席劉佩全、QEL Shipping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員譚鴻業和Sunship(M)私人有限公司經理謝永華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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