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5日訊)弒父男子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監禁35年,鞭笞12下。
ADVERTISEMENT
《新海峽時報》報道,亞庇高庭司法專員阿米拉帝巴納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判處27歲的阿爾諾劉金崔(譯音)以上刑罰。
被告於2020年6月17 日下午2 時30分,在鬥亞蘭甘榜峇塔巖淡帕如裡的一個住家內謀殺65歲的父親。
控方共傳召12名證人,辯方也傳召5名證人出庭供證。被告代表律師羅尼詹(譯音)求情時說,此案受害者是被告的父親,被告事發後一定承受精神及身體上的折磨。他也說,被告當時受毒品影響,才釀成不幸事件,並敦促法庭考慮不能將此案視為令人髮指的案件。
他要求法庭考慮判處被告30年監禁,而非死刑。
主控官阿茲琳雅思則要求法庭判處被告死刑。
她強調,法庭必須以公共利益優先,被告利益為次要。
她說,死者身上多處受傷,導致骨折,甚至有一隻手被截肢。
“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令規定,法庭可酌情判處死刑,或判處不少於30年但不超過40年的監禁。
“若沒判處死刑,也應判處不少於12下的鞭笞,因此法庭有權酌情判處死刑或監禁。”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