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5日訊)大馬社區傳播中心(Pusat KOMAS)項目總監蔡侑明表示,政府應該成立“國家和諧和解委員會”,以完善3R(種族、宗教和王室)課題犯罪的定義。
他說,政府也應該考慮制定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在去年所建議的《國家民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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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政府如今是援引陳舊的法律來處理這類犯罪行為,但這並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援引數條文監管引質疑
“儘管昌明政府向利用3R課題者發出嚴厲警告值得稱讚,但援引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1948年煽動法和刑事法典第505條文來監管是令人質疑的。”
蔡侑明今在《2023年馬來西亞種族主義報告》推介禮上表示,由於被視為冒犯性內容的範圍和定義很廣泛,因此這些法律容易被濫用,扼殺言論自由。
“我們必須記得,如今政府內的人過去都曾在這些法令下被逮捕。”
他形容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在處理種族和宗教課題上猶如在走鋼索,一直保持謹慎態度,擔心反對黨用此來削弱其聲望。
另外,針對近來又被挑起的多源流學校課題,蔡侑明表示,國內共有7類型的學校,即政府學校、多源流學校、私人學校、家庭學校、國際學校、宗教學校和獨中,但只有多源流學校一直受到攻擊。
“如果我們想要單一源流學校,我們是否準備好廢除宗教學校?如果我們想要擁有一個成熟的單一學校制度,那其他類型的學校都應該被廢除。”
KOMAS董事:令人不安
須對付政客煽動言論
大馬社區傳播中心董事傑拉爾德佐瑟表示,如今的政治演講呈現出一種令人感到不安的情況,他們毫無掩飾的種族主義言論,其中很多含貶義,卻沒有受到對付。
他認為,雖然警方是處理此類事件的機構,但我國需要成立一個專門機構來分別處理種族和宗教投訴。
“政治人物應該避免利用宗教來謀取利益。但不幸的是,他們經常利用宗教作為自我推銷的工具。遺憾的是,即便是在如今現代化的馬來西亞,這種行為還是被容忍,有很多的追隨者。”
他說,我國是最後14個未正式簽署《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ICERD)的國家之一,大馬和汶萊也是伊斯蘭合作組織(OIC)中尚未簽署的兩個國家。
他認為,如今的昌明政府框架是包容性,不遺漏任何人,因此拒絕簽署該公約的做法很奇怪。
他說,國內種族主義問題一直未獲解決,而簽署ICERD則是大馬對抗種族主義的一種方式。
出席推介禮的包括依曼研究聯合創辦人蒂娜、改革平臺(CSO Platform)項目協調員貝弗麗和憲法專家邱進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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