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15日讯)一名油站业者被控于今年初售卖补贴燃油给外籍人士,他今天在法庭上认罪,案件择定下个月杪下判。
根据控状,拥有汽油和柴油的管制品零售执照的莫哈末纳兹鲁丁于今年1月1日早上9时16分,在南北大道朝北的休息站油站,将48.78公升的RON 95汽油售卖给泰国注册的车辆,违反管制品官员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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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纳兹鲁丁(61岁)今天在诺拉嘉法官宣读他的控状后,当庭认罪,案件订于4月26日下判及判刑。
上述行为违反1974年供应监管条例第12条例,并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1)条文构成罪行,可在该法令第22(1)条文下被判;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案件由副检察司茜蒂法蒂玛哈娜和雪州国内贸易及消费部检控官诺瓦希达进行提控,而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沙米。
今年初,社媒X流传视频揭露2名外籍人士在油站为轿车添加补贴燃油,明目张胆触犯大马法律的行为,令视频掀起疯传。
雪州贸消部针对视频内容展开调查,发现案件发生在万挠大道休息站,闭路电视拍下一名相信是泰籍的男子,在柜台支付100令吉购买燃油,而收据显示该辆外国车添加了48.8公升的RON 95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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