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16日綜合電)河北省邯鄲市3名初中學生日前涉嫌殘殺13歲同班男同學王子耀,將屍體埋在蔬菜大棚內,事件引起廣泛關注。央廣網今天(16日)報道,3名疑犯因涉嫌故意殺人已被刑事拘留。
受害人王子耀就讀於邯鄲市肥鄉區一間中學。10日下午,王子耀被同學約出去玩。王父表示,當天下午5時,兒子手機關閉處於失聯狀態,家人一直找到晚上10時多未果,於是報警。警方通過監控攝像系統發現,與王子耀同行的有3名男同學,都是留守兒童,其中一人還是兒子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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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凌晨,警察與村書記一起去詢問了3名男生,3人都說沒有見過王子耀。後經查詢王子耀的微信紀錄,發現與其中一名學生有最新轉賬紀錄,在監控錄像和轉賬紀錄的證據下,3名男生才交代將王子耀殺害並埋在了北營村南的廢棄蔬菜大棚,這裡距離其中一名男生的家不足百米,其中一人殺人後回家還打遊戲。
案情顯示,王子耀的面部被硬物打至面目全非,而且他平時疑似長期遭受校園霸凌。疑犯家屬們至今沒有出面致歉,其中兩戶人家已經人去樓空。有律師表示,根據刑法,3名疑犯即使被判處故意殺人罪名成立,也不會被判死刑。
對於兒子遇害,王子耀父親痛批:“孩子的臉被鐵鍬鏟到面目全非,3名13、14歲的學生,竟能如此心狠手辣。”央廣網發表社論表示,“未成年絕對不能是減輕罪行的擋箭牌。”
《看看新聞》報道,王子耀曾被3人多次欺凌,課餘時間還被多次鎖在廁所旁的勞動間小屋。邯鄲市教育局和邯鄲市肥鄉區教體局工作人員表示:“已派出調查組在核實中。關於霸凌問題,我們也派出專人在調查。”
《正觀新聞》報道,14日下午,王子耀的姑姑表示,關於侄仔生前疑似遭受同學霸凌,學校目前尚未給出說法。
3名疑犯到底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湖北關山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健民表示,死者年齡13歲,是初中生,由此推斷他的3名同學大概率也沒有年滿18歲,基本上可以確定是未成年人。“至於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還是要根據具體的罪名和年齡再來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下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下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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