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6日訊)網傳補貼食用油包裝上出現“非清真”字眼,但經雪州國內貿易及生活消費局加影分局查明後,發現該包裝食用油生產商並沒有印上任何“清真”或“非清真”字眼。
該局發文告指出,當局接獲網傳的視頻投報後立刻展開調查,並於本月11日到無拉港一家包裝食用油的工廠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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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說,該工廠是生產1公斤包裝食用油和儲藏包裝食用油的地方。
文告指出,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那些包裝食用油並沒有使用任何清真標誌或標識。
“我們也沒發現包裝上有任何‘非清真’字眼。”
包裝上沒貼任何字眼
文告表示,該生產商沒有在食用油包裝上使用任何清真標識,是因為該公司的大馬清真認證證書(SPHM)已過期,而早前雪州宗教局已針對該公司繼續使用清真標識採取行動。
該局根據2011年商品說明法令,對違反2011年商品說明法令(清真認證與標誌)(730條文)進行調查,若罪成,將被罰款不超過20萬令吉,然而,若公司或組織罪成,將被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若非公司或組織罪成,將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同時,若後續違法行為罪成,將被罰款不超過2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無論如何,該局在此次的檢查發現,該生產商的食用油包裝上並沒有所謂的“非清真”字眼,至於該公司所取得的食用油,是來自合格的食用油生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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