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運17日訊)國民登記局在今年1及2月份,共處理了5萬9037宗更新身分證申請。
國民登記局總監峇魯希山指出,在有關的申請當中,5萬5504宗是因為人為疏忽而申請更新,因刑事因素所致而須更新身分證則有2575宗申請,以及958宗申請是因為天災,例如水災、火災及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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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申請案例最多
他說,該局在2023年共接到28萬9172宗更新身分證的申請,雪蘭莪州的申請案例最多,從2023年1月至今年2月,共有5萬4809宗申請,接著是聯邦直轄區(4萬9762宗)及柔佛(4萬3342宗)。
他說,民眾因為疏忽而在申請更新身分證時給予各種理由,包括忘記把身分證放在何處、把身分證交給保安人員後忘記取回等。
他是在甘榜巴西拉惹移交身分證給6名因水災遺失身分證或身分證損壞的村民後,如此表示。
他指出,如果民眾第一次遺失身分證,雖然不需要報警,但是必須繳付100令吉罰款,第二次遺失的話,必須報警及罰款300令吉。
他說,如果民眾第三次遺失,除了報警及罰款,也會被國民登記局調查,以鑑定是否涉及出售身分證或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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