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8日綜合電)賴姓男高三生案,臺中地院今天針對偽造文書開庭。賴母表示,賴生曾分享喜歡女生照片,老師指出,賴生曾因向暗戀女生告白被拒情緒一度難以平復,他也不喜歡被同性碰觸身體。
賴姓高三生剛滿18歲,生父死前贈與30筆不動產,市值新臺幣5億元(7448萬令吉),生父去年4月底過世、5月3日告別式;隔天賴男與夏男(承辦贈與事務的夏姓地政士兒子)外出,兩人登記同婚後兩小時,賴男在夏男住處墜樓亡。臺中地檢署去年6月21日偵結,在同婚部分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夏男。
ADVERTISEMENT
臺中地院今天針對偽造文書再度開庭,傳喚賴生母親、戶政事務所人員,以及導師與輔導老師等4人出庭作證。
賴母表示,賴生自小和“阿公(賴生生父)”感情很好,阿公去世後,吃不下也睡不好,經常哭泣,悲痛不已,一度怪她沒照顧好阿公;賴生平常多在家,不太和朋友外出,他曾表示有喜歡的女生,還以手機拍下照片,和家人分享。
賴母指出,她和夏男僅見面3次,案發當天清晨6時50分,夏男上門表示要讓賴生了解阿公的財產,堅持要賴男和他外出,並且要攜帶身分證,賴生因當天上午8時要領取阿公骨灰,一度拒絕,但是夏男承諾8時回家,賴生連睡衣褲都沒換就外出。
導師表示,賴生有個男性好友,兩人常一起遊戲,他曾反映不喜歡友人打他屁股;高二時賴生向暗戀已久女生告白遭到拒絕,家長知道後曾幫忙介紹女友。3月時,他參加畢旅對告白遭拒情緒已冷靜許多。
導師指出,阿公去世後,賴生到校常眼眶紅,賴生提過阿公有把財產給他,上大學經濟無虞,媽媽會照顧他的生活起居,但是未提及有親密男性友人,也沒透露輕生念頭;賴生曾在週記中寫下,買了新機車要去環島,期待大學生活等語。
輔導老師說,賴生未提及同性結婚話題。
對於結婚登記當天狀況,戶政人員表示,多數已記不太清楚,以案發後警詢筆錄為準,提供相關資料登記的是夏男,兩人當時狀況和一般洽公民眾一樣;不過夏男以不方便載運為由,退回市府所提供新婚禮品,為一個手提袋大小內裝有糖果。戶政人員說,一般新人登記結婚後,都會將戶籍遷到同戶,賴、夏並未遷戶口。(中央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