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8日讯)一名女员工因月事导致身体不舒服而请了几天病假,然而雇主却声称员工谎报生病将她解雇;女子不忿被炒,一状告上法庭,结果获赔18万令吉!
本地律师林炜烈在小红书发文与网民一起探讨关于员工请病假的课题时,分享了这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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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释,如果员工请的病假是在应得的病假范围内,那么老板不能因为员工请太多病假而解雇他。
随后,林炜烈在以一宗女员工因月事不舒服请假,惨遭雇主解雇的案例做说明。
他表示,当时女员工不满雇主以她来月事不舒服请病假为由,无理的将她解雇,因此告上工业法庭,希望法官能还她一个公道。
林炜烈说,雇主极力辩护并声称是是员工谎报生病才将女员工解雇。
不过,工业法庭认为女子的病假证明(MC)真实有效,最后法庭宣判罪名成立,女员工获得18万令吉的赔偿。
林炜烈指出,如果员工滥用病假,如申请病假去度假,或伪造病假证明,那雇主则有权解雇该员工。
此外,在大马法律,伪造病假证明是件严重的事情,而在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假文件)中,一旦有员工窜改病假证明,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7年监禁及罚款。
早在去年8月,一名女销售因伪造病假证明而被提告,认罪后被推事罚款7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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