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公民权修宪案的争议风波越演越烈,本报探悉,内阁将会在本周五(22日)的会议上讨论这项课题。
消息告诉星洲日报,内阁此前已经讨论过数次公民权修宪问题,不过,截至目前尚未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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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无法自动成公民
消息指出,公民权修宪案的最大争议在于,弃婴无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的部分。
“如今,当孩子被发现是弃婴时,他们会自然被视为大马公民。不过,在修宪后就必须申请。在这个课题上,大家有不同的意见。”
邹宇晖:许多未拍板
行动党劳勿区国会议员邹宇晖指出,目前所拟议的公民权修宪案仍处于简报和收集意见的阶段,许多条款都是未经确认和拍板定案。
“我们需要进一步审查这些条款,有些条款的解释颇为模糊。例如,当外籍配偶要申请公民权时,他们必须符合通晓基本马来文的条件,但我担心这会遭到误解和滥用。
“究竟‘基本’的定义是什么?是小学三年级的阶段?我们必须避免这种模棱两可。”
他今日在国会走廊接受访问时,针对公民权修宪案所引起的争议时说,至于内政部拟议将无国籍儿童申请公民权的年龄限制从21岁降低至18岁,这可能会导致申请者需要更长的时间去等待。
他担忧,在申请者等待批准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官僚主义,这也是他最不期望看到的。
李存孝:任何评论言之过早
另外,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李存孝说,只要内政部一天未提呈“蓝色法案”,任何关于公民权修宪案的评论都是言之过早。
“我们知道当中所付出的努力,也有意图所在,但我们不能拒绝、不能接受,也不能要求将一项尚未提呈的法案脱钩。”
公民权修宪案的数项争议:
●让21岁以下人士登记成为公民的年龄限制降至18岁以下
●将依法自动获得公民权,转换成必须登记以取得公民权,这也剥夺弃婴的权利
●倘若公民的外籍配偶要获得公民权,必须掌握基本的马来文,但“基本”的定义很广
●海外产子公民权修正案条款中,阐明可自动取得公民权的仅限于一代人,其子女(第二代)无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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