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8日綜合電)中國恒大地產今晚公佈,收到中國證監會通知,對恒大地產在年報中虛增收入違法行為作出多項懲處,包括對恒大罰款人民幣41.75億元(27.38億令吉),並指董事許家印“手段特別惡劣”,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中國恒大地產今晚公佈,收瑪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證監會查明,恒大地產、許家印、夏家鈞等人涉嫌違法行為主要有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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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大地產披露的2019年、2020年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透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財務造假,導致2019年恒大地產虛增收入2139.89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50.14%。對應虛增成本1732.67億元,虛增利潤407.22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63.31%。
2020年恒大地間虛增收入3501.57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78.54%,對應虛增成本2988.68億,虛增利潤512.89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86.88%。
2)恒大地產於2020年發行的四筆債券,總額為126億元的債券,以及2021年4月27日發行規模總額為82億元的債券,發行文件分別引用存在虛假記載的2019年、2020年度報告的相關數據,涉嫌欺詐發行公司債。
3)恒大地產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訊息,包括恒大地產未按期披露2021年度報告、2022年中期報告和2022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的情況,未按規定披露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
中國證監會指出,2023年8月10日,恒大地產公開披露2021年度報告、2022年中期報告、2022年度報告,上述定期報告的披露日均超過規定報送並公告日。恒大地產未依法按時披露定期報告。
在重大訴訟仲裁方面,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產自2020年1月1日以來,共有1533筆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涉案金額5000萬以上)未按規定及時予以披露,涉及金額達4312.59億元。
關於未能清償到期債務,中國證監會表示,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產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共有2983筆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涉及金額達2785.31億元。
中國證監會表示,恒大地產時任董事長許家印全面管理恒大地產各項業務,授意他人虛增恒大地產年報業績,“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作為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上述違法行為。”
除許家印外,恒大集團時任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夏海鈞,實際統籌管理恒大地產日常經營事務,“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恒大集團時任財務總監潘大榮,實際負責恒大地產的財務審計,“組織統籌年報財務造假工作”,“行為惡劣、情節較為嚴重”,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恒大地主時任副總裁兼財務中心總經理、中國恒大新能源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時任副總裁潘翰翎,曾任恒大地產經營中心負責人,“參與實施了2019年財務造假相關工作”,“行為惡劣,情節較為嚴重,”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恒大地產時任總裁柯鵬,負責恒大地產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參與審議恒大地產2020年度報告並簽字,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恒大地產時任總裁甄立濤,負責恒大地產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參與審議20恒大02債券發行文件並簽字,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恒大地產時任副總裁錢程,參與審議恒大地產2020年度報告並簽字,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中證監針對恒大地產披露2019年、2020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進行多項綜合處罰:
1)責令恒大地產改正,給予警告,並處於41.75億元的罰款。
2)對許家印予以警告,並處以4700萬元的罰款。
3)對夏海鈞給予警告,並處以1500萬元的罰款。
4)對潘大榮、潘翰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於900萬元的罰款。
5)對柯鵬給予警告,並處於300萬元的罰款。
6)對甄立濤處於200萬元的罰款。
7)對錢程給予警告,並處於20萬元罰款。
證監會表示,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載,兩人都是“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潘大榮、潘翰翎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恒大地產表示,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就上述處罰“放棄陳述、申辨和聽證的權利”,這次行政處罰最後以中國證監會的正式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為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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