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19日綜合電)越南女首富、房地產發展商萬盛發集團主席張美蘭涉嫌侵吞逾120億美元(約568億令吉),於3月5日在越南胡志明市受審後,檢方週二要求法院判處這個該國有史以來最大的金融欺詐案的主謀死刑。
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宣稱,張美蘭因“貪汙財產罪”被建議判處死刑,因“違反銀行業務規定”被判處19至20年有期徒刑,因受賄罪被判處19至20年有期徒刑,合計刑罰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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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還要求張美蘭賠償西貢商業銀行約677兆越南盾(約1300億令吉)。
越南《青年報》引述檢察官的話說:“張美蘭作為案件的主謀,不僅沒有認罪和表現出悔意,還頑固不化,繼續指責下屬。此案後果極其嚴重且無法挽回,因此必須對張美蘭進行嚴厲的處罰,並將她驅逐出社會。”
調查人員稱,67歲的張美蘭涉嫌在2018年2月至2020年10月間,通過幽靈公司、賄賂政府官員以及她非法控制的西貢商業銀行,榨取了相當於越南2022年GDP 11%的資金。她被指設立虛假貸款申請,從該銀行提取現金,讓毫無戒心的超過4萬名投資者賠了錢。
在越南,因毒品犯罪被判處死刑司空見慣,但對經濟犯罪則少得多。
在這場審判中,除了張美蘭,還有85人因賄賂和濫權等罪名被控。目前共有8人在逃,其中包括兩名中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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