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9日綜合電)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週二在立法會加會下恢復二讀及三讀,最終在傍晚三讀通過,其間連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內的89名議員均投下贊成票。草案將於週六(23日)刊憲生效。
梁君彥亦在三讀上投票,他說一般而言立法會主席不會投票,但今次是歷史性時刻,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工作,所以和所有議員一起投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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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在三讀通過後進入立法會形容,“今日是香港歷史性時刻,政府與立法會共同完成光榮的歷史使命,讓國安獲得保障。”
保安局長鄧炳強指,草案顧及市民權利和自由,亦釐清關鍵用語,設立適當例外情況,相信奉公守法的市民不會誤墮法網。他又指,立法後不代表維護國安的工作已經完成,往後仍有一系列教育工作要推動。
美聯社報道,《基本法》23條立法被視為對付被當局認為威脅國家安全的工具,其中最嚴重的行為、包括叛國和叛亂可判處終身監禁。至於擁有煽動性出版物等較輕的罪行,則可能被判處幾年監禁。甚至有些條款賦予對在香港外犯下的行為提起刑事訴訟。
批評人士擔心,新立法將進一步侵蝕公民自由。
2019年“反送中”運動引發大規模抗議後,北京對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導致香港的政治發生了巨大變化。中央和港府宣稱,《港區國安法》讓香港迴歸穩定。
2020年實施的《港區國安法》只納入23條部分禁止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其餘沒有處理,這有待港府另行立法。
商界人士和媒體擔心,這部禁止洩露國家機密和外國干涉的法律將影響他們的日常工作。
觀察人士正密切關注當局是否會將執法範圍擴大到其他專業領域,以及這對香港人自由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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