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可援引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9条文对付知情不报者,教育部就必须确保真正做到,而这也能够起杀一儆百之效,让所有人知道,部长可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讲到做到。碰了学生不仅要滚,还必须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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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长法丽娜在保护儿童免受性骚扰大会上警告教职员切勿性骚扰学生,更扬言:“你碰了就滚!”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也在出席同一个场合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若教师们知晓学生遭受性骚扰或性侵时知情不报,将会受到法律对付。
好呀,大马政坛两名巾帼铿锵有力的话语让人忍不住鼓掌!
可是,在为两名部长喝彩,从激情回到了现实之后,我们要问的是,杏坛从上到下都贯彻两名部长所言的一切?学校真的已经没有了从前的“为校誉,要遮羞”的老旧错误思想吗?
阿莎丽娜指出,若有人知情不报,有关当局可以援引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9条文,对其采取法律行动。令人好奇的是,真的有教职员因知情不报而被提控吗?
我们的社会普遍上仍存在“遮羞”的老旧错误思维,我们都曾听闻在一些性骚扰或性侵案件上,受害者或其家属会被询问是否能够私了。即使是学府内,也并未完全摒弃这类作风。
曾采访两名就读于中学的特殊男学生被一名男教师性侵的新闻。家长指校方获悉事件后,并没有立即通知家属,他随后到校质问时,被校长和数名男教师叫到房内商讨,其中一名男教师曾试图说服他私下解决。该名家长已向警方报案,警方当时也回应指逮捕了该名男教师。
男教师当着校长的面前做出如此之事,显然他们都希望事情能够不闹大,这是一件多么离谱的事情,为何校长和教师们不是与家长共商如何给予学生协助?
许多时候,加害者会在事后通过种种手法寻求受害者家属原谅,盼能息事宁人,但学校其他人绝对不能为加害者寻求私了。
以上述案件为例,有关当局是不是会确保校长和男教师们被提控?若无,那一切就只局限于口头,一点用都没有。
两名部长必须在行动上展现她们的力量和零容忍,塑造一个不包庇犯错教职员的大环境、确保受害者发声后能够获得足够的保护、学校管理层和县级州级教育局必须公正处理,不能有一丝偏袒,不能有丁点私下解决的念头。
近来,两所政府医院爆发实习医生被性骚扰的案件,有投诉者甚至多次举报不获相关专科处理,只能匿名向院长揭发此事。瞧,这就是另一个例子,受害者作出投诉但结果却令她们更无助。杏坛,是不是也有类似情况?
既然可援引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9条文对付知情不报者,教育部就必须确保真正做到,而这也能够起杀一儆百之效,让所有人知道,部长可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讲到做到。碰了学生不仅要滚,还必须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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