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0日訊)天然資源及環境永續部長聶納茲米說,政府計劃在2026年推行相關塑料生產政策,將回收及再循環使用塑料列為生產商的責任之一,避免因為塑料垃圾處理不當,成為發生水災的原因之一。
他指出,生產商必須為本身製造的塑料負責任,妥善處理塑料包括回收及再使用,不應只是消費人、政府、地方政府或銷售者的責任,而且生產商可從回收廢料中獲取再循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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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納茲米今日見證馬六甲馬來西亞技術大學(UTeM)與美佳利塑膠工業有限公司簽署協議備忘錄儀式後,在新聞發佈會上說:“由於塑料不能分解,排入海洋後影響生態,同時也成為水災的導因。”
他說,《巴塞爾公約》規定,各成員國應制定無害電子廢物進口標準和指南;在國際層面,對於無害電子廢物標準的確定尚未達成一致。
“因此,這項研究的結果對於確定進口授權非常重要,它可能對國內業者帶來影響。”
研究處理電子廢料方案
他指出,我國預計在2025年達到一年丟棄2500萬件電子廢料(e-waste),政府正在研究處理電子廢料的各項方案,因為傳統土埋方式對環境造成更大的傷害。
他說,UTeM與美佳利塑膠的合作,旨在發展無害電子廢料的分類準則及國際貿易綠色控制機制。
出席者包括美佳利塑膠工業公司董事經理拿督林家全、柔佛執行長拿督阿育拉末、馬來西亞技術大學副院長瑪希娜、技術與工業和製造業工程學院(FTKIP)主任韓峇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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