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訊)聯邦法院今日駁回一名本地公民莫哈末哈達,尋求恢復提告政府放棄白礁主權的訴訟,所提出的上訴準令申請。
哈敏達星:無法律依據
以拿督哈敏達星為首的三司一致裁決,申請人(莫哈末哈達)的申請並無法律依據,以及無法達到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條文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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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敏達星說:“欲帶上聯邦法院涉及法定地位,以及可由法庭審理的課題,都已經有了裁決。
“公職人員失職和行為不當的課題,也已做出相應的裁定,因此駁回申請人的(上訴準令)申請。不對堂費做出任何諭令。”
另兩名法官是拿督諾丁哈山和拿督阿都卡林。
2023年11月15日,上訴庭基於上訴人(莫哈末哈迪)不具備向首相和政府興訟的法定地位,而駁回其上訴。
高庭是在2023年7月1日批准作為答辯人的首相和政府的申請,以撤銷莫哈末哈達的訴訟,莫哈末哈達不服裁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2018年,由時任首相敦馬哈迪掌舵的希望聯盟政府議決,不再追究國際法院在2008年5月23日,將白礁管轄權判給新加坡的裁決。
當時的政府是在此案於2018年6月11日聽審前,就決定撤回尋求推翻上述裁決,所提出的複核申請。
2021年5月28日,莫哈末哈達代表他本身,以及逾3200萬名受到這項撤回決定影響的大馬人興訟,因為此決定並未事先討論及提呈國會。
他在訴狀中要求答辯人提供書面解釋,以說明答辯人為何在2018年6月1日撤回複核國際法院裁決的申請,尤其是他們已從2017年2月3日起,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
他也要求法庭宣判,兩名答辯人根據白礁的土地價值及根據全體大馬人包括他所蒙受的經濟損失,向每一名大馬人做出相等於每人至少1000萬令吉的賠償。
莫哈末哈迪也要求兩名答辯人詳細披露,第二答辯人(政府)在2017年2月3日至2018年6月1日,突然撤回複核國際法院裁決的申請,這段期間打官司準備工作所產生的費用。
在本日的庭審,莫哈末哈達的代表律師是莫哈茲,高級聯邦律師三蘇博哈山代表首相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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