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0日訊)馬華副總會長拿督斯里黃日昇質問,隨著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報告揭露,政府花費1億2900萬令吉推行的第一階段水災預警及警報計劃失效,最終是否會有人需對此事負起責任?
“1億3000萬令吉是一筆非常龐大的數目,如今計劃失敗,是否有人需要被追究責任?再者,政府如何補救,確保水災發生時,減低人民的財物與性命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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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政府部門需有問責制度,追究計劃失敗的原因,對怠忽職守的官員施以懲罰,才能起到警戒作用,希望政府能給予解答。
“畢竟希盟在做反對黨時,每每公賬會報告出爐時,對買貴、浪費公帑、濫權、舞弊等事件多次討伐時任政府,要求交代,要求辭職,如今當了政府,更應該身體力行,樹立透明和負責任的機制。”
他發表文告指出,這項計劃的失敗,不僅浪費納稅人的錢,也因水災水位和預警系統竟無法同步發出預警,一旦水災發生,人民在沒有警報的情況下,可能錯過逃生的最佳時機。
“我們希望希盟帶領的團結政府認真改革,必須確保公務員和當權者受到監督與制衡,並貫徹透明、專業、問責與獨立原則,惟有如此,人民的生命和財物才能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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